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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: sdyt@sdyaotai.com
地址: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水牛埠村泰山教育装备展销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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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净化学校环境,继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之后,泰安市教育局对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宣传工作进行规范,严禁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到学校和班级进行宣传发动和招生。
日前,泰安市教育局下发了《关于禁止中小学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活动的通知》,对中小学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活动的情况进行说明。根据通知内容,各级各中小学包括幼儿园,一律不得让社会人员进入校园班级,进行各类社会培训、考级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发动;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培训机构使用;不得借课程开发等名义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类培训。
同时要求,各中小学校、班主任、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培训、考级活动;不得向培训机构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,为社会培训机构招生、宣传等提供便利。学校也不能通过班级或家长委员会为社会培训机构向学生收取费用,严禁学校和教师收受社会机构的培训提成或好处费等。
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、干部和教师,市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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